它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为人的动物,它甚至会迎合主人的意愿,用敏捷而准确的动作来表达和执行人的意旨;它能满足我们期望它做到的一切;它毫无保留地奉献自己,不拒绝任何使命;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效力。
马
【法】乔治·布封
在人类所有的征服中,最高贵的行为,就是征服了豪迈而剽悍的马。马和人类分担着征战的劳苦,分享着胜利的光荣;它如同骑士一样,具有勇猛无畏的精神,面对战争的危急却选择慷慨以赴,勇往直前;它听惯了兵器交接时的铿锵之音,喜欢并追随着这种声音。它也能给主人带来欢乐:在狩猎时,在赛马时,在奔跑时,它以自己出众的行为给主人带来种种愉悦。
马懂得顺从,它知道如何去节制自己 的动作,而不会肆意表现自己的烈性。当主 人骑乘时,马不仅能服从于主人的操纵,而且似乎还会揣测主人的意愿―依据主人的面部表情而决定自己是奔跑,还是缓行,抑或是止步。因此,马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为人的动物,甚至在某些时候,它会迎合主人的意愿,以其敏捷而准确的动作来表达和执行主人的意旨。除此之外,马还能满足人们的各种期望,甚至不惜以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代价,而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。
具有上述特点的马,是其天性已得到驯化的马。这类马,从小就被人养育,并且经过专门的训练。它们所接受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始,以被束缚而终,由于它们已被奴役或驯养得太久,所以我们无法看到它们的自然状态。因为它们在劳动时是披鞍戴辔的, 人类从来不会解除安加在它们身上的束缚, 即使当它们休息时。人们偶尔萌发慈悲之心,让它们自由行走在牧场上,但它们也总是带着被奴役的痕迹: 嘴巴被衔铁嚼子勒得变形,腹侧布满疮痍或被马刺刮出的痕迹,蹄子也被掌钉所洞穿。这些马的身体姿态都不自然,即使人们解除对它们的羁绊也是枉然,它们再也不会表现得自由活泼了。还有一些马,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鬓毛,领鬣编成细辫,满身披着金丝和锦毡,然而,这些装饰品并不是为着装饰马,而是为了满足主人的虚荣心,因此,人类的这些对马的侮辱,丝毫不亚于给它们的蹄子上钉着铁掌。
然而,天性永远比人工更美丽,因此对于动物来说,最美丽的就是自由地表现自己的天性。让我们看看那些在南美各地自由生活的野马吧——它们无拘无束地行走着、飞驰着、跳跃着,既不受人们的约束,又不受节制。它们为其自由而自豪,因此不屑于看到人类;更不屑于人们对它们的照顾,因为它们自己就能够寻找食料。它们在广裹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行走或跳跃,自由地采食着大自然提供给它们的食物;它们居无定所,晴明的天空就是它们的庇荫;它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,这些空气,比我们侵占它们应占的空间,而把它们禁闭在圆顶宫殿里的空气,要纯洁许多。所以,这些马,比起那些被豢养的马,更强壮、更遒劲,因为它们具有大自然所赋予它们的一切特质——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。而那些被驯养过的马,则只具备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——技巧与妍媚!
野马母子 斯塔布斯 油画 18 世纪
野马又名普氏野马,为奇蹄目,马科。分布于中国新疆东北部、甘肃、内蒙古交界处。它形似家马,但外形和习性上与家马存在着较大的区别。
这幅《野马母子》作于1760至1769年间。画家用精细的素描,准确地表现了野马的特征。
至于马的其他天性,我将进行更详细的论述。它们天生豪迈而狂野,但绝不凶猛,尽管它们的力气,比其他大多数动物都要强大得多,但它们从不攻击其他动物。假若它们受到其他动物的袭击,也不屑于和对方厮杀,仅仅是把它们赶走。它们也是成群来往,但其之所以聚集在一起,并不是惧怕别的动物,而纯粹是为了体验群居之乐,因为它们无所畏惧,不需要团结御侮。另外,由于草粮足够满足它们的食用,更何况它们对兽肉毫无兴趣,所以它们也不需要与其他动物作战,更不会互相作战或者争夺生存资料。它们从来不会侵犯小兽或劫夺同类,而这正是其他肉食动物无法避免的劣根性。所以马总是和平共处,其原因就在于它们的欲望既简单而又有节制,并且由于自然为它们提供了足够的生活资源,因此它们无须相互妒忌。马的这些品质,我们可以从人们成群饲养或放牧的马匹中看得很清楚。
马天生具有合群的品质和温和的习性,因此,当它们需要为人类表现出力量和热情时,也只是通过竞赛的方式来表达。奔跑时,努力抢在前头;战争时,争着过河和逾越壕沟,即使面对死亡,也是奋勇向前。这些奔跑在前面的马,是最勇猛、最优秀的,然而,一旦经过人类的驯化,却又是最温和的。
马除了具有以上的优良天性外,它们的体姿也是最美的。在所有身材高大的动物中,只有马的身体比例,是最匀称、最优美的。因此,如果我们以马作为参照物,我们就会发现驴子太丑,狮子的头太大,牛的粗大身躯与其细短的腿不相称,骆驼是畸形的。至于那些体形比马更庞大的动物,如犀牛、大象,这些动物的体形,充其量只能算是些不成形的内团而已。另外,颚骨前伸原是兽类头颅区别于人类头颅的主要原因——也是兽类最卑贱的标志,但是,尽管马的颚 骨很长,但它却不似驴的蠢相,如牛的呆相;相反,它的脑袋比例十分匀称,因此具有轻盈的神情,而这种神情又恰好与颈部形状相得益彰。所以,马一抬头,就似乎超出了四足兽的地位,这样的高贵姿态,可以使它和人面对面。
马的眼睛闪烁有神,目光十分坦率;它的耳朵形状也好,大小适中,不像牛耳太短,驴耳太长;它的鬣毛正好与其头部相衬,刚好装饰着它的颈项,从而赐予它一种强劲而高傲的模样;它那长而密的尾巴覆盖着身躯后端,并且恰好到它身躯的末端,这就区别于鹿、象的短尾巴,也不同于驴、骆驼、犀牛的秃尾。而且,马的尾巴是由密而长的鬃毛所构成,这些鬃毛仿佛直接从后面生长出来。尽管它的尾巴是下垂的,不像狮子尾巴是翘起的,但是对它来说却非常适宜,由于它的尾巴可以左右摆动,这样就可以驱赶那些令它苦恼的苍蝇,因为即使它的皮肤很坚实,并且长着厚而密的毛发,但还是十分畏惧苍蝇的骚扰。
阿拉伯马
阿拉伯马
阿拉伯马是人类历史进程中最早被驯服的马种,待马驹两岁时,最晚两岁半,就可以供人们骑乘。如今人类利用阿拉伯马优秀的血统,培育出了各种马种,它们适用于现代赛马、马术和休闲娱乐。
无论生活多么窘迫,阿拉伯人都必须拥有马,这类马更能忍受疲劳和饥渴,而且其缺陷要比其他马少得多,总之,这类马温和而极少嘶鸣。阿拉伯人保持了这类马合群的习性,它们通常成群地聚在一起,尽管有时整天无人看管,它们却互不争斗,更不互相伤害。由于阿拉伯人的家庭通常只有一顶帐篷,因此这顶帐篷也充当马厩。骒马、马驹与阿拉伯人都睡在这顶帐篷里,所以即使小孩靠在骒马或马驹的身上,马也不去伤 害他们,它们甚至不敢乱动,唯恐伤着主人!由于这些马已经习惯于生活在这种亲密的氛围中,所以它们甚至也能忍受人们对它们的各种戏弄。
阿拉伯人温和地对待它们,对它们说话、讲道理,绝不会去伤害它们。他们总是让马自在缓步,除非万不得已,绝不使用马刺击打它们。然而,阿拉伯马却十分有灵性,一旦感到马蹬轻微撞击肋部,就会以惊人的速度奔跑起来,与鹿一样,轻盈地跨越障碍和沟壑。此外,这些马训练有素,一旦骑手失手摔下去,哪怕它们跑得再快也会戛然停住。
阿拉伯马身形消瘦,但是形体却很匀称。阿拉伯人每天按时给马匹洗刷,极为认真,不让它们沾染丝毫的泥点;他们为马清洗四肢、鬃毛和马尾,尤其是在清洗马尾时,阿拉伯人会十分小心,以免弄断,因为马尾很长。他们白天不喂马,只给它们饮几次水,因为这些马只在夜间进食,所以一到傍晚的时候,阿拉伯人就在马的脑袋边挂一只口袋,里面装上大约半斤的纯大麦以便马食用。等次日口袋中的食粮没有后,再把口袋拿走。每年的春三月,当青草生长之后,阿拉伯人就把马放牧在牧场,让其自由食用青草,春季一过,就将马从牧场牵回来。除了春季,在一年的其他时节里,阿拉伯人只喂食马少许的青草和词料,甚至干草也难得喂一次,而仅仅喂食大麦,因此大麦是马仅有的食粮。待马驹长到一岁到一岁半时,阿拉伯人就立刻剪掉其鬃毛,以便让鬃毛长得又密又长。等马驹两岁时,最晚两岁半,就可以供人们骑乘。当然,这种年龄段的所有阿拉伯马,都会被装上嚼子和鞍具,待在帐篷门口,等待人的使唤。